专利转让合同中“对价”译成“consideration”,外方律师指其错误

发表时间:2026/07/02 00:00:00  浏览次数:27  

一家生物医药企业向美国合作伙伴转让一项核心专利。合同条款写得很清楚:“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对价500万美元。”翻译公司将其译为“The assignee shall pay the consideration of USD 5 million to the assignor.”

美方律师看完合同后,提出了一个让中方措手不及的质疑:“这份合同没有有效的consideration,在法律上可能无法强制执行。”

中方法务很困惑:白纸黑字写着500万美元,怎么就“没有对价”了?

问题出在翻译上。“对价”在中国法律语境下通常被理解为“价格”或“报酬”,但英美法中的“consideration”有一套完全不同的法律逻辑。普通翻译只做了词汇对应,没有理解两大法系在这一概念上的本质差异。美方律师质疑的不是“500万美元”这个数字,而是“这个500万美元是否构成了英美法意义上的consideration”。

一、“consideration”不是“价格”,是“合同的生命线”

在英美法系中,consideration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没有consideration的合同,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它指的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的承诺而付出的“某种代价”。这个“代价”不一定是金钱,可以是另一个承诺、一个行为,甚至是一方同意放弃某项权利。

关键在于:consideration必须满足“bargained for”的要求——是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交换而来的,而不是单方面给出的赠予。仅仅在合同里写一个金额,并不自动构成有效的consideration。对方律师需要确认:这笔钱是“为了换取什么”而支付的?双方的承诺是否存在“交换关系”?

中国《民法典》中没有与英美法consideration完全对应的概念。中文的“对价”在《民法典》中更多指向“有偿”的含义,与英美法consideration的“合同生效前提”地位不可同日而语。

那家生物医药企业的合同中,美方律师发现:合同只写了“支付对价500万美元”,但没有明确这笔钱是“为了换取专利转让这一承诺”而支付的——换言之,consideration的“交换关系”在合同文本中没有被充分体现。按照英美法的标准,这个条款可能被认为不够“对价”,合同效力因此受到质疑。

二、翻译偏差如何让合同“失效”?

类似的情况在跨境知识产权转让中并不少见。以下三类风险最为常见:

第一类:只译“对价”不译“交换关系”。中方合同习惯写“受让方支付对价X元”,默认“给钱换专利”的逻辑不言自明。但英美法要求合同明确展示consideration的“交换结构”——谁的什么承诺换取了谁的什么承诺。翻译时如果不把这种交换关系显性化,外方律师就可能认为合同缺乏有效的consideration。

第二类:对价形式不被认可。 英美法对consideration的形式有特定要求。例如,如果对价是“过去已经做过的事情”(past consideration),在英美法下通常不被认可为有效的consideration。如果合同中写的是“鉴于乙方已提供了技术资料,甲方支付对价”,这种“past consideration”在英美法下可能无法支撑合同效力。

第三类:对价“虚幻”或“模糊”。如果合同中的对价表述过于笼统,如“双方互负对价义务”但没有具体说明各自承诺了什么,英美法可能认定对价“虚幻”(illusory),从而判定合同不可强制执行。

那家生物医药企业最终不得不请美国律师重新起草了consideration条款,将“支付500万美元”与“转让方转让专利”之间的交换关系逐条写明,并删除了合同中所有“鉴于”类的过去式表述,才让合同通过了美方的合规审查。

三、译境翻译的“跨法系术语对齐”服务

译境翻译法律团队在处理跨境知识产权合同翻译时,执行一套“跨法系术语对齐”流程,确保译文的每一个关键术语都在目标法域下具有准确的法律效力。

第一步:识别“跨法系高危术语”。在翻译启动前,扫描全文中所有可能涉及英美法特有概念的术语(consideration、representation、warranty、indemnity、covenant等),标记为高风险单元,强制进入人工复核通道。

第二步:法系概念对照。 对于consideration这类在中文法律体系中无精确对应概念的高风险术语,不采用“词汇对应”式翻译,而是采用“法律概念还原”策略。在译文中用准确的法律英语表述,同时在中方理解端用注释说明该术语在英美法中的实际法律含义和效力。

第三步:条款结构审查。 不仅仅翻译词汇,还审查条款结构是否符合目标法域的要求。例如,对于consideration条款,确保合同中明确展示了双方的“交换关系”,避免“past consideration”或“illusory consideration”的风险。

第四步:双语合同效力交叉验证。 翻译完成后,由熟悉目标法域的律师对译文进行终审,确认合同在目标法域下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

那家生物医药企业在后续的专利转让中采用了译境翻译的服务。修订后的合同不仅准确翻译了每一个条款,更重要的是——consideration条款被重新组织,明确展示了“专利转让”与“500万美元支付”之间的交换关系,并在译文中用标准的英美法表述呈现。外方律师审阅后,确认合同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交易顺利完成。

在跨境知识产权转让中,翻译不仅是“把中文变成英文”,更是“把大陆法的表达逻辑翻译成普通法能理解的法律语言”。一个“consideration”的错误翻译,可以让整份合同在法律上形同虚设。对于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的专利交易而言,这种风险的成本远不止一份翻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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